两个星期前,我找到了顾霆之。
那时的我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为了母亲的病我不得已找上他,恳求他借钱给我。
他讥讽我“这么多年,还是本性难移,见钱眼开的婊子。”
我接收了他所有的谩骂,不顾尊严跪在他面前,终是得到了他的帮助。
但他附加了一个要求,让我给他当三个月佣人。
我答应下来,一个月以来他变着法的折磨我,我才明白当年我逃婚后他对我只剩下恨,没有丝毫爱意。
顾霆之半点没有要帮我的意思,他嘴角勾起冷笑,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我喝掉两瓶,拿起第三瓶时,胃里翻江倒海,实在无法忍受,跑到垃圾桶边上吐下泻。
众人皆是厌恶的捂住鼻子,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垃圾一样嫌弃。
我狼狈的瘫坐在地上,抽尽了力气。
陈芳菲见我喝不动了,她抬起我的脸,用指甲在我脸上划出红痕,对我说:
“这点酒都喝不了,真扫兴。”
说完又嫌恶的把我的脸推到一旁,拿起酒瓶直接从我的头顶浇下,冰凉的触感瞬间使我汗毛竖起,浑身发凉,但为了钱我不能反抗,只能尽力的蜷缩一团,忍受着身体寒冷且胃里犹如火烧般的双重折磨。
直到最后一瓶酒倒完我所受的折磨才结束,正如落汤鸡一样惹人耻笑。
顾霆之全程观看,一语不发。
他走到我身旁嫌恶的开口,
“这么脏怎么配上我的车。”
“自己滚回去。”
他搂着陈芳菲走了,其它人也看完乐纷纷散去,独留我一个人躺在满是残骸的地板上,虚弱的抬不起头。
最后还是酒吧服务员看我可怜把我送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