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叶飞霜君慕言的其他类型小说《完结版小说不许人间见白首by叶飞霜君慕言》,由网络作家“猫梦”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相传,神兽是祖兽,是所有战魂的祖先,体内传承着神之血液,孕育出无数强者。神兽的直系血脉称之为圣兽。魂人崇拜强者,神兽,圣兽的威严更是神圣不可侵犯。“哦!”金麟儿见魁老动怒,便不再多说,捂着头金包跟着三老本想一同返回地煞谷。可是刚走到崖边,正看见那块漆黑的怪石。刚刚被三位爷爷一打岔,他居然把最大的功臣,最不可思议的宝物险些丢掉。只是这不起眼的怪石,居然能抗住牛头兽的赤炎而不损,这绝对超出了他的预料,恐怕此时就连白痴都会知道这怪石是个宝贝。也许是被金麟儿气糊涂了,三老并没有在意那块不起眼的怪石。偷眼看看三老,一脸的严肃,金麟儿便直接将它收入药老送的储物戒指内,待日后再行研究。回来的路上,金麟儿一直很亢奋,但三个老头生气中,他也不好表现的...
《完结版小说不许人间见白首by叶飞霜君慕言》精彩片段
相传,神兽是祖兽,是所有战魂的祖先,体内传承着神之血液,孕育出无数强者。神兽的直系血脉称之为圣兽。魂人崇拜强者,神兽,圣兽的威严更是神圣不可侵犯。
“哦!”金麟儿见魁老动怒,便不再多说,捂着头金包跟着三老本想一同返回地煞谷。可是刚走到崖边,正看见那块漆黑的怪石。刚刚被三位爷爷一打岔,他居然把最大的功臣,最不可思议的宝物险些丢掉。只是这不起眼的怪石,居然能抗住牛头兽的赤炎而不损,这绝对超出了他的预料,恐怕此时就连白痴都会知道这怪石是个宝贝。也许是被金麟儿气糊涂了,三老并没有在意那块不起眼的怪石。
偷眼看看三老,一脸的严肃,金麟儿便直接将它收入药老送的储物戒指内,待日后再行研究。
回来的路上,金麟儿一直很亢奋,但三个老头生气中,他也不好表现的太活跃,但心里一直在琢磨选兽的事。他自认看了不少书,知道魂人体内战魂都是自然觉醒,没听说有选兽这样的说法,高兴之余,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懂得太少。不得不感叹:“即便读万卷书,也只是初窥前人的眼界,未及魂界大千世界一角。”
鉴于金麟儿身体的疲倦,魁老让他先回“危房”休息。
说起金麟儿居住了十年的草房,纵观整个魂界,也算是别树一帜的建筑奇观。远远看去,三间由枯草与烂木搭成的,成品字形的草房,无风自动,好像钟摆一样,忽左忽右,看似摇摇欲坠,弱不禁风,却承载着他整个童年的梦。这也是地巧星送给他满月时的礼物。
再世为人的金麟儿对自己在地煞谷这十年的生活,定格为网游中的冲级,学技能的初级阶段。上一世界,虚拟网游中逍遥帝国的建立,深刻地告诉了他一个道理,也算验证了一句老话,要想人前显贵,必须背后遭罪;台下十年功,台上分分钟。为此他这十年间,文理其修,尤其是对知识的需求量,大得惊人,不但看遍了地煞门内的藏书,就连地煞七十二老的个人隐私,或多或少地也被他挖掘到一些。
唯有体内战魂这项,着实棘手,但他暗自发誓,即便是千难万难,他也决不放弃对战魂的追求。
魂界内有四大陆,无数岛屿,外有八域,只要人在,没有解决不了的办法。何况众老已经想到了一个可行性比较高的方法,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选兽,但既然众老说行,定当没问题,众老可是即将迈入圣阶的地仙。
地煞谷,背靠高山,夜晚来得特别早。
天,渐渐黑了,金麟儿躺在居住了十年的危房之内,不知不觉睡觉了,也许是他疲倦了,睡梦中的他,还不忘幻想女神会送给他一个什么样的战魂。
“矿石系不要,太危险。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怀璧其罪可不好受。”
“植物系不太适合我血热的性格。还是武魂动物系的好,够拉风,而且实用。”
“要是龙族的话,圣龙皇,黑龙王,金龙王,冰霜圣龙,水晶龙随便来一个都行,毒龙就不要了太丑。”
“兽族,只要陆战之王,比蒙一族的。什么紫金比蒙皇,黄金比蒙王也不错,白银级的就不要了。”
“水族……”
美得金麟儿嘴角口水之流。
午夜,圆月当空,繁星点点。
金麟儿随着药老来到祭坛前,一见地上那银光闪闪的五芒星阵图,内心无比的兴奋,也许期待已久的战魂,就在眼前。
“麟儿,时间快到了,还不入阵,爷爷们都看着呢!”药老摸着麟儿的头,轻声呼唤道。
“恩”金麟儿自信地点了点头,随即向着广场上那七十一位或坐或立,姿态迥异,谨守方位的爷爷们自信地一笑后,一个漂亮的起落,便已身在五芒星的中心。
刚站定,这时他才发现,他周围正被七十二团颜色各异的能量包裹,每团能量就好像闪闪发光的萤火虫,在他身前身后,作着有规律的转动。
“这一定就是战魂形成的魂能。”好奇之下,他伸手就要去抓那些能量球,试图亲自去感受下这个世界的能量。
“麟儿,不得顽皮,那是众位爷爷特意为你做得守护结界。”听到药老发话,麟儿只有规规矩矩地盘膝坐在阵中,五心朝天,等待着那所谓的选兽仪式。
咋一看金麟儿身板笔直,双目微闭,岂不知他心中正在打鼓,此时的他,正在捉摸,那即将出世的战魂,到底什么样子。
霎时,风起云涌,星光灿灿。
“阵起!”
随着药老入阵,归位。
地煞谷内,七十二位地仙,借助煞眼之力,开启上古禁阵之地煞唤兽大阵。
一时间光芒四溢,虎啸龙吟,鹰击长空,鸾鹤齐鸣,草长莺飞,地动山摇,引得绿玉瀑布倒流,不老泉冻结,百兽齐鸣震得绿玉瀑布外玄幻大陆的脊梁,落日山脉直颤动。
“天地无极,日月洪荒,月阴为空,月阳为实,引诸天地煞七十二星宿之力……开启魂界之契!”众老的起阵法诀低沉而浑厚,一个个完全由能量体形成的上古契约文字,闪着金光,接种而入阵中。
身为阵引的上古文字,一开启古阵的阵眼,便引动地煞星力。与此同时,七十二位地仙体内相应的七十二战魂,不约而同地注入了与之相应的七十二道能量,瞬间引动金麟儿坐下的五芒星阵。原本光芒内敛的五芒星,瞬间爆发出万道光芒,绚丽夺目,直冲夜空,与那天外的七十二颗地煞星遥相呼应。
身在阵中的金麟儿此时动弹不得,强大的星能根本没给他思考的时间,代表地煞之力的七十二星道星芒,自接引阵法的通道上鱼贯而下。
第一个自然是代表地煞第一星的地魁星守护兽神笔兽,它自金麟儿额头处的天顶穴钻入。
“不要出来,千万不要出来!”眼见地魁神笔兽进入金麟儿的身体,众老无不紧张。现在唯一期盼地就是神笔兽不要出来。按古阵记载,星兽逢体不入,乃兽不择体也;星兽入体,乃兽则体之先兆,星芒不出,人兽合一,战魂方成。
只见一个星芒时间过去,神笔兽果然没有出来,众老兴奋地相互点头示意。若不是因为大阵的存在,估计他们都要高兴地蹦起来。神笔兽虽属文兽,攻击力即便没有武兽那么刚猛,嗜血。但它能居地煞七十二星兽之首,可见其必有奇异之处。再说,针对金麟儿的特殊情况,即便七十二老不惜启动古阵唤兽,依然担心星兽择体寄生的问题,毕竟金麟儿的来历神秘蹊跷,体质更是古怪异常。
“魁老大,既然神笔兽认主了,那么我们何时收阵?”众老道。
“不对,没有隔绝结界出现,再等等。”魁老依书而答。
按古阵记载,星兽择体后,便会释放出隔绝外魂进入的能量结界。若无兽择体,需将这连接天地的大阵能量耗尽,方可收阵,否则阵心的金麟儿必受地煞之力的反噬而亡。
“魁老大快看,代表地煞星第二星的嗜血冥龙也进去了!”即便无人提醒,魁老也注意到这让他又惊又喜的诡异现象。双生战魂,自古便有,一体双魂,无一不是超级强者。
“别出来,千万别出来!”这一个星芒时间,仿佛异常的慢,但嗜血冥龙果然没有离体而出。
“好样的。”众老长出了一口气。文皇神笔兽,武帝嗜血冥龙,文武合一,足以媲美圣兽,纵然魂界再大,金麟儿自此以后大可去的。
“奇怪,怎么还没有出现隔绝结界?”魁老心中不断打鼓,自他进入地仙之境以来,这心乱,意难静的反常情绪,确是第一次出现。
就在这时,代表地煞第三星地勇星的龙须虎,也认准属于自己的穴道方位钻了进去,众老见状无不大跌眼镜,合不拢嘴。
一文二武,三魂一体,翻开魂界三万余年的历史,恐怕也不超十人,且远超近古,那都是远古时期的强者。据史书记载,他们无一不是突破天阶极限,渡过天劫,修成不灭之体的真神之位。
三魂一体,必成真神。可是一切还未就此完结。这注定将是非凡之夜,代表地煞之力的余下六十九星星兽,一个不拉,先后而入,居然无一只弃体而出,七十二星兽同选一体,这一怪异的现象,若非众老亲见,恐怕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人相信。
“会,会不会?”众老同时想到一个可能。是地煞祖兽,传说纯阳天罡星与玄阴地煞星,是仅次于日月超祖能,乃星能中至刚至阴的特殊能量。其中天罡,地煞身化子兽,这才形成三十六天罡星,与七十二地煞星,而若唤醒天罡,地煞祖兽,须集全部子兽之力。
七十二地煞子兽齐聚一体,莫非要形成地煞祖兽,化身始祖级的战魂,想法虽大胆,可这是唯一的解释。
幽兰双目*视着金麟儿,几乎咆哮地怒斥道:“你就这样对待你忠贞的伙伴么?”对于喜静的植物系,身边的伙伴便是它们千万年不变的姊妹,它们相互信赖,相互依附,一起默默地相守万年。直到修成精灵能自由飞舞,彼此相拥后更比亲人还要亲,天赐同伴就是它们的一切。
奶奶个爪,我们兄弟怎么交流还要向你解释,我们彼此挖苦,彼此勉励,关你鸟事。金麟儿懒得向她解释,苦笑道:“我怎么对待朋友,你以后会知道。”
“你”幽兰岂会听不出他这弦外之音。紫兰幽香,主清香祥和,它更是修炼了三万年,可不知为什么总会被金麟儿有意无意地气道。它略微调整心性,幽兰一指它两旁的奇花,解释道:“这莲形的五色花儿,名叫七彩仙葩,诞生在远古时期的百花谷至今已有十二万余年,叶成七色,花开七瓣,可孕育出七彩精灵。”
十二万年才长五叶,平均两万多年长一叶,还不知多久才能孕育出精灵,恐怕除了成神,渡过天劫,达到不死不灭的天神之境,凡人是看不到它花开了。
这试炼该不会是我帮它孕育精灵吧。金麟儿突然感觉脑子嗡地一声,有种眩晕感,让他郁闷至极。两世为人,至今依然男儿身,*仰首挺胸,斗志昂扬的小弟弟早就提枪上马,只是苦于没有任期驰骋的疆场,没有扬名立万之机。如今他育人不成,反倒去育花儿,还不如让他去死。
不理金麟儿满脑子胡思乱想,空中的幽兰又指了指那朵黑白相间的奇花,接着讲道:“这黑白两色阴阳花虽不及七彩仙葩美丽,但它却已成长过漫长的三十万年,吸天地阴阳二气而成的神品,是万花之母,依靠它汇集的阴阳二气,植物系生灵可加快三倍的生长速度。”
加快三倍,一万年顶三万年,再想想身前的幽兰,他心头猛然醒悟。奶奶个爪,这花仙子居然有近十万年的能量修为,那岂不是达到了,他已经不敢再往下去想了。十万年,天地大劫,破碎虚空,还是灰飞烟灭,只在那一刻。
十万年,无论对人还是异兽,都是一个能的临界点,一个条难以逾越的生死线。
“走到两朵奇花前,伸出你的左手,哪怕有一朵认同你的身份,你便可成为百花使。”
听着幽兰好似说得很轻松,可是金麟儿心中却在打鼓,他不相信这试炼如此简单,他还以为向以前网游一样,任务无一都要经过BOSS的试炼,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同树人战士一决雌雄的准备。
“真得就这么简单?”金麟儿再度确认道。
可幽兰却并未答话,刚刚转醒的阿芙,却听清了试炼题目,如孩童般拉着金麟儿向他撒娇道:“夫君,让阿芙去试试吧?”那灵动的双眼,充满了渴望,让人不忍拒绝。
“这”金麟儿有些担心,蕙心兰质的幽兰,开口道:“不用担心,我自然一脉岂会向你那样邪恶。”
金麟儿并不因她的挖苦而受到影响,或许网游中谩骂,打嘴仗,即便在文明的游戏人,不会谩骂也会听,这心境算是变相的炼出来了。
在金麟儿的默许下,阿芙开心地像个小精灵,几乎是连蹦带跳,便来到了七彩仙葩前,之所以选择七彩仙葩是因为它的外怪够炫,够亮,比单调的黑白花在卖相上强多了。
一脸的欢喜,一身的灵气,可是当她距七彩仙葩近在咫尺,阿芙却有些不知所措,犹犹豫豫伸出的小手不知该怎么样去试炼。
幽兰慧心地一笑,柔声提示道:“摒除杂念,全身心地去感受自然,轻轻地伸出你的手就好。”
阿芙乖巧地闭上眼,什么也不去想,慢慢地伸出玉手。进入五彩能量之中,可是除了痒痒的,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直到幽兰摇头,无情地告诉她试炼失败,她才不甘心底收回了玉手。
阿芙哭着扑入金麟儿的怀中,伤心地问道:“夫君,阿芙是不是很没用?花儿不喜欢阿芙。”
奶奶个爪,这也算事,只要它不伤害你就好,女孩就是麻烦。金麟儿苦笑着叹了口气,但表面还要带着微笑,好在他编笑话出口成章。只听他安慰道:“傻丫头,不是它不喜欢你。”
“那是为什么?”阿芙停止了哭泣,双眼含泪,仰头好奇地看着金麟儿。
金麟儿故意趴在她耳边,悄声说道:“它是母的,只喜欢你夫君这样的威猛型男子汉。”阿芙没想到会是这样荒唐的答案,羞臊的小脸通红,险些失声尖叫出来。随后,她猛然推开金麟儿,红着脸羞道:“净胡说,人家不要听了。”可是当她看到金麟儿那双真情流露的小眼睛,好像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她红着脸捏声道:“真的吗?”
金麟儿开心的一笑,再度俯身过来,细声道:“真得假的,一会就知道了。”临走前,还不忘叮嘱道:“夫君出马,一个顶俩。”他倒是自信满满。
植物公母论,金麟儿虽然说得声小,可却瞒不过幽兰的耳朵,气得幽兰白皙的小脸有些发绿,又听他故意卖弄,还“夫君出马,一个顶俩。”便故意“好心”提醒道:“自紫兰谷成立至今,已有一千二百一十七人,试炼失败,成为养料。”
奶奶个爪,我就说这试炼没那么简单,感情这幽兰是魔族的仙子,吃人的魔鬼啊。金麟儿有意无意地放缓了前进的脚步。
回头望去阿芙那双充满期盼,期盼中不乏牵挂,担心之色;幽兰则依旧立在空中,金麟儿在她那无情的小脸上,看见了微笑,那是蔑视,那是鄙视,那是对自己走向死亡的轻视。
奶奶个爪,我有女神保佑,怕她个鸟。想到自己的后台,金麟儿瞬间信心大增,管他多少人试炼失败,若没有他们的失败,哪能论到自己的到来,对,这就是为我金麟儿准备的。他越想越有信心,什么摒除杂念,心系自然,全他妈扯蛋,金麟儿毫不迟疑,身子还未站稳,便将手伸进了七彩仙葩释放的五色能量之中。
他那大手刚进去,便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向自己体内钻,那窜皮破骨的刺痛感让他顿时大汗淋淋,几次想要抽出左手,可是那左手好像根本不再属于自己,一点力气都用不上。气得金麟儿右手搭在左臂上,使用全身的力气向外硬拽。拉得骨骼咯咯直响。
发现异状阿芙便要上前帮忙,可是却被一种无形的能量死死地禁锢在了原地。慌乱中,她却并未完全失去理智,她知道那是幽兰施展的手段,便像其哀求道。
“夫君,夫君,仙子姐姐,你放开我啊!”
幽兰道:“也许他会成功。”听罢,阿芙不再挣扎,只是双眼一刻不离的关注金麟儿的状况。
幽兰双目迷茫,深远地望着头顶得夜空,夜空明月高悬,星光璀璨。好似诸天之上,星月都在关注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前方金麟儿突然大叫一声,向后猛退数步,一个没站住,摔坐在了地上。顾不得屁股的感觉,第一时间去看左手,见它安然无恙,又随意的动了动五指,一切完好,这才放心。
“夫君,你没事吧。”阿芙第一时间冲了上来,哭泣着扑进夫君的怀里,痛苦了起来。
奶奶个爪,女人果然是水做得,这么能哭。你倒是拉我起来啊!身上压着一个阿芙,金麟儿根本不敢使劲站起来,屁股底下也不知道是压到了什么,扎得他屁股一阵刺痛。
“好了好了,你再不起来,我就被你压死了。”金麟儿哀声埋怨道。
“哦!”阿芙这才破涕为笑,起身将金麟儿搀扶了起来,本来还想责怪金麟儿说她胖,可是突然看见他大腿间有液体流动,脸色一红,失声道:“夫君,你失禁了。”
“啊!”金麟儿粉嫩的小脸也不知道是羞臊的,还是气得,一直红到了脖子。他回手去摸,黏黏的果然有液体,可是他有没有吓倒失禁,他自己还不知道么。后手向前,伸展一看,红的。二人几乎同时惊道:“是血。”
奶奶个爪,是什么扎破了我的屁股。金麟儿爆转身子去看。只见地面零星地露出几块蓝色的石头,每块能有拳头大小,上面棱角分明,其中一块上面还带着红色的血液。
找到罪魁祸首,金麟儿本欲一个飞脚踢出,可是却被幽兰的一句话阻止了。
“那是万年幽兰晶石。”
幽兰晶石,可以打造幻兽装备的幽兰晶石。我的天啊,一二三四五,足足有五块之多。最少可全部装备三只幻兽,还有剩余。这可是宝贝中的宝贝,自负读书万卷的金麟儿也只是听说过,没有亲见。根据幽兰的提醒,以及幽兰晶石的特殊生长环境,这幽兰晶石定然假不了。
植物伴矿,能量孕石,这喜静的自然系果然神奇无
可是问题真的出现了,他的拳头依旧迎着金麟儿的拳头而上,但双拳接触的那一刹那,金麟儿变拳为掌,向下一按,一带,他的一拳打空,整个身子不由得向前一倾,他暗叫了一声“不好”,原本留待一会连击使用的左拳自下而上,仓皇中打出了一击上勾拳,被金麟儿顺势上前的右掌轻而易举地拨开了。正如金麟儿所想,他这毫无准备的后手拳上没有多少力量。
金麟儿右手按、带、拨三招一气呵成,此时金刚重心不稳,身体前倾,一大一小身体交错间,金麟儿一个空翻,灵巧地自他上方划过,期间蓄势待发的左手出指快如闪电,一左一右准确而迅猛地点在金刚双手小臂的关节处。不待金刚离开,金麟儿背击的双脚重重地蹬在他的后心之上,一蹬一弹,不但断绝了金刚反击的机会,他也借此远远弹开。
掌打面,拳破骨,指点穴,金麟儿完成了蓄谋已久的以指破穴,他相信金刚自以为是的双拳已废,最起码短时间内血脉受阻,身体的能量无法传达至双臂,而金麟儿也不会再给他恢复的机会,他已动了杀心。
金刚向前抢了数步,终于还是没站稳,又一次摔倒在地。还没等金麟儿冲上,他整个人好像发疯了一样,一反常态地嗷嗷直叫。金麟儿知道自己刚刚的力量虽猛,却不足以对金刚铁打的肌肤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面对突然失常的金刚,金麟儿没敢冒然进攻。
正如金麟儿所想,金刚除了双臂短时间内不能运用能量外,并无大碍,但他一再被一个娃娃击倒,却严重地刺伤了他强者的心,他不信一向引以自豪的天赋,会输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
他好似发狂了一样的嚎叫了数声后,猛地抓起了身旁的一具残尸,好像疯了一样,张口便咬下了两块死人肉,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双眼泛着红光,死死地盯着金麟儿看。好似他在幻想中吃的不是死人肉,而是金麟儿的肉一样,表情异常狠毒,恐怖。
奶奶个爪,还想吓我,金麟儿如今早已战胜了恐惧感。一抬脚,又踢过去一具尸体,正落在金刚的身前,好似在说:“你不是能吃么,这里还有。”
金麟儿突然感觉气氛不对,他见四周紫河城的卫士格外的紧张,突然纷纷后退,好似有什么可怕的事要发生。
此时金刚摇头晃脑,面目狰狞的站了起来,向着金麟儿吼道:“我要活活地吃了你。吃了你。嗜血爆熊——兽化。”紧接着金刚经脉受阻的双臂上泛起了妖红的光芒,那光芒浓厚如墨,将他双臂包裹的严严实实,好似在改造或者吞噬他的手臂。
如墨的红芒一闪即逝,再看金刚原本两只粗壮的人手,顷刻间变成了暗红色的熊臂,其上妖红色的毛发,根根直立。宽大而敦厚熊掌前,五支尖尖的掌刺在炎日之下,泛着妖异的寒光,异常的摄人魂魄。
奶奶个爪,怪不得你这么残暴,原来是兽修战士,可惜,你也只能修到兽化双臂了。金麟儿记得书中介绍的魂士进化种类繁多,而兽修与铠化是东之玄幻大陆魂人选择最多的两种战斗路线。两者都是以人为载体,体内战魂为能量枢纽,控制着兽化与铠化的时间以及强度。而二者的区别在于攻击方式,兽化魂士能变身战兽,攻防一体,多为暴力形;铠化魂士铠甲防御,偏重自身防御。
兽修魂士重魂,对战魂要求极高,必须是那种攻防兼备的战魂兽才行;而铠修重体,极为重视本体的七项的修炼,以鳞甲,硬壳类战魂兽为主。
在对外表现上,兽修者可逐渐兽化,先是双手,双臂,半身,*,最后才是头部及附加。所谓的额外进化是只翅膀或者尾巴,骨刺,角等等;而铠修者只能等战魂进入完成体才能铠化。魂士铠化是进入地阶的标志,能量最少在10级以上。
金麟儿与先前的金刚在实力上就存在着差距,正所谓一力降十会。金麟儿正式明白这点才一巧废掉他双臂的,可惜千算万算没算到对方居然是兽修魂士。兽化后的双臂已基本不存在弱点,除非金麟儿拥有的能量足以废除他的双臂,但金刚此时双臂最少达到了两万斤的力,金麟儿根本没有机会。
明白现状的金麟儿不敢耽搁时间,飞快地向左边的尸堆快速冲去,或脚踢,或手抓,将一具具死尸向冲来的兽化金刚打去,企图阻止他近身。
金刚恨金麟儿恨得咬牙切齿,早已不顾了一切,挥舞着两只熊掌,好像切菜一样,拍,拨,撕扯间,脆弱的尸身顷刻间被分成数块,溅起的血雨,扬扬洒洒落地面血河的洪流中,激起片片涟漪。
远远退出场外的护卫们正小声嘀咕,无疑是猜测金麟儿的死法,癫狂暴虐嗜血的战场屠夫金刚的行为他们早就见过,喝人血,吃人肉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传说他还吃过活人,也许今天他们将会亲眼见证这个传说。
可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巨响,一股黑烟,包裹在金麟儿与金刚之间。烟消云散后,金刚硕大的脑袋仅剩下半个,死在当场,烧焦的身子还冒着阵阵黑烟。还没等众护卫放映过来,大大小小上百只雪蛛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顷刻间冲向了守卫们。皮皮兽域中全都是三千年以上的雪蛛,它们身躯比野狼还高大,比最肥的老母猪还庞大,光闪闪,亮晶晶的八爪,看得看得守卫们心惊胆寒,四下奔逃,一时间紫龙国特有的鬼头刀被丢的满地都是。
皮皮下了屠杀令,好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的雪蛛军团,快似电,行如风,吞食守卫兵将的尸体,就好似蝗虫大军袭击麦田,一闪而过,能吃的吃,不能吃的也被破坏。不多时,在场的百余名护卫,纷纷全部死无全尸,成了无头鬼。
远远地,紫河城外看守封锁行人入城的护卫还有一百多人,以及塔楼上看热闹的哨兵,他们只看见一道道白色一闪而过,等他定睛在看,诡异的雪蛛全都不见了,地上只留下金刚将军与随行护卫的无头尸,至于那被金刚戏耍的少年,无人知道他逃去了哪里。
事后新来的镇守将军问起此时,没有人能回忆起那少年的相貌,添油加醋之下,一个少年魔王,专吃人头的传说就此传开。
而此时,金麟儿已在幽兰如隐身一样的能量效果下,带着皮皮,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入紫河城,入城后他还后悔自己如果还有飞行兽的话,刚刚应该放出一只飞行兽,迷惑下对方,让他们以为自己逃进了落入山脉,就更加完美了。反思不足之余,融入城市的繁华,才验证到什么叫最危险的地方恰恰就是最安全的。
“幽兰,谢谢你啊,需要点什么,我买给你。”城内的繁荣,并没有让迷失金麟儿,他还是知恩图报地不忘感谢幽兰。
“人类生命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被浪费在无用之中,对我们自然一脉来说,唯有修炼才是一切。”幽兰语气依旧很冷。
金麟儿无奈地摇了摇头,话不投机半句多。
许久后,幽兰还是忍不住地问道:“既然有那能量弹,为什么不直接丢出去,而要藏在尸身当中?你不觉得这样很残忍吗?”
“能量弹?哦,你说的是这灭天雷啊,别看它名字挺忽悠人的,其实威力一般,而且直接丢过去对方一定会躲开,只有藏在尸身中,让那傻金刚自己引爆,这样才能出其不意。如果不是炸伤了他的眼睛,打他措手不及,我们哪有那么容易走脱啊。当然,没有你和皮皮的帮助,不消灭那些护卫,我们注定与城市无缘了,我喜欢城市,喜欢人群,更喜欢……不说了,肚子叫了,去猛吃一顿。”金麟儿战胜了金刚,心情出奇的好。
紫河城是东西走向的城市建筑,中间被多瑙河隔开,东城也就是金麟儿此时所在的地方,以中低级店铺,猎户,冒险者以及各类商人为主,城门前到现在还有不少商人吆喝着收物品的口号,跟站前小旅店,小饭店拉客的场面有点像。算是比较热闹,但谈不上繁华,只有到东西两区的交界处,美丽的多瑙河岸上那里才是有钱人的天堂,吃喝嫖赌都上星级。
与那些第一次进入城市的外乡人看新鲜,看热闹不同,前世生活在钢铁城市的金麟儿,到觉得这紫河城的建筑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街道两边的清一色的双层草木建筑。木门,天窗,小阁楼,迎接着四面八方的客人;街上贫民草衣,旅客皮甲,孤单的游侠乘着坐骑,默默地走着自己的江湖路。
转眼间,金麟儿收养皮皮已经五年,皮皮是麟儿给那不知来历的幻兽起的名字。谁让它的皮肤那么懈怠,一拉一米多长而不断,胖的又跟个球一样,皮皮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听的名字了。
经过金麟儿与众老五年的喂养,原本只有拳头大小的皮皮,此时已经长到巴掌大小,全身包裹在雪白的绒毛之内,圆圆的体型,好似足球,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长长的耳朵,飞行时,呼扇呼扇,十分惹人喜爱。
地煞谷众老手中的灵药,仙草原本确实不少,可是自从皮皮的出现,金麟儿几乎将自己每日的灵药都送给皮皮吃,它更是将灵物,兽核当零食吃,仅二年多的光景,最富有的药老终于被这人兽组合给炸干了。
狡猾的金麟儿又以讹诈来的生锈匕首,空空门的镇门之宝为诱饵,妙手空空门的老祖宗,退隐三百多年的地偷星背着众老外出,三月间玄幻大陆上各大王国,门派,世家鸡犬不宁,王孙贵族,痛哭流泪。
三个月后,空空儿大包小包地带回灵碎之物足够那对人兽组合祸害两年的。有材料在手,金麟儿又开始研究他那些另类的丹丸,而实验的对象自然是地煞谷内的众老。值得一提的事,金麟儿两年后与空空儿打赌,它以现代的电子密码锁,难倒了钥匙宝箱鼻祖空空儿,面对没有钥匙孔的宝箱,空空儿这次到心甘情愿地认输,再次将那把生锈的匕首输给了金麟儿,之后却含笑而去,这一走又是一个月。
随着皮皮的长大,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煞眼下封印的年兽,越来越不老实,每当满月之日,必要折腾一番,害的众老始终不敢松懈。
年满十五岁的金麟儿,如不是皮皮的出现,本该五年前就出世了,这五年来除了极限炼体外,便是钻研药物。以是他对弹丸的独特理解,制作出三色烟雾弹,恶臭弹以及最有成就的精神混乱弹等等。
发明是破费原料的,时间一长无原料可炼制,皮皮又总是饿,金麟儿只好带着它外出采药。好在地煞谷,坐落在这煞气极重的特殊地带,周围的灵药说不上多,但也不少,金麟儿带着皮皮,一边游玩,一边采药,倒也玩的不亦乐乎。
可是灵物毕竟是灵物,年份不够的对那人兽组合还无用,为此除了百里外的雪山,此时周围几乎很难找到让他们满意的猎物。
这日,金麟儿依旧以外出采药为名,却带着皮皮直奔终年雪山而去。
昔日听诸老们说起过,那终年雪山是落日山脉莫高峰的北面,在风水上讲,属于阴龙位。又常年受地煞之气侵蚀,一年四季,只有冬季三,五日才会迎来日光的怜悯。
终年积雪不化,又受阴冷寒毒的煞气影响,雪凝成石,渐渐冰封山体,形成茫茫雪山。
对于尽在咫尺的雪山,金麟儿可是不止一次的动过滑雪,冲浪的念头。而且他八岁那年,还真偷偷去过一次。自峰顶向下自由滑翔那是何等的刺激;面对雪崩,坐着木船冲浪,那又是何当的过瘾,现在想想,还让他回味无穷。
只是回到地煞谷后他才知道,在他享受之余,三位爷爷可是帮了不少忙,若不是感受到地仙级强者的存在,那些生活在雪山之下的凶兽,岂会放任小小孩童,侵略它们的地盘。
魁老知道金麟儿那鬼精灵的小脑袋不会轻易相信,为此特意带回一只五十米长的雪莽。不过事后那莽肉成了蛇羹,莽皮做成了他的铺盖,而那弹性十足的莽筋便是天然的皮带,至今还紧在他的腰间。
如今已十五岁的金麟儿,早已不在是个孩子,即便没有开启体内的能量枢纽战魂,凭借他那易于常人的身体,与皮皮变身后的速度,他有十足的把握成功偷盗灵物而归。
面对云雾缠绕,直插云霄,光亮如镜的雪山,金麟儿再也压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跳下皮皮的背,放纵地奔入那银白色的世界。俯身捧起一把洁白的积雪,自由地洒向天空,小米粒大小的积雪,映出一片晶莹的世界。
飘雪,随风而飞,随风而散。
“皮皮,快来追我!”金麟儿随手向皮皮丢出一个雪球,皮皮灵巧地躲过,随后向着金麟儿奔跑的方向不紧不慢地追去,四蹄踏雪,却踏雪无痕。
金麟儿虽贪玩,却也不忘雪山的危险,时刻警惕着四周,这一转眼,他们已冲到半山腰处,登山五千米,前方出现了岔路。
沿雪坡向上,便是直奔近万米高的山顶,好似直入云霄。右侧小道,通向一处断谷。不知什么原因,金麟儿他们一路还算顺利。
金麟儿小心地向那断谷前滑去,灵敏的鼻子,让他自微风中,嗅到阵阵好似魂界第一疗伤灵药生生再造丸入口后融化时的异香。化作狼形战兽的皮皮,第一时间向异香的源头冲去。
金麟儿紧随其后,来到断崖前。他手扶断崖,俯视崖下。只见深远,险峻的悬崖间,冰雪岩石中,正有一株通体紫红色的植物。它的鲜艳映红了周围的积雪,好似一团燃烧的火焰,傲立在冰雪之上。其上长有四片蓝冰色的拇指小叶,小叶上好似结满了晶莹的冰霜。
仔细看相连的冰叶上已经出了指甲大小的紫红色果实。
金麟儿一个把持不住,兴奋地差点滑下断崖,嘴里兴奋地念叨:“奶奶个冰淇淋,今天真是吉星高照,居然是冰煞紫炎花,还结出了果实,简直太让我兴奋了。”
花开,紫炎果熟,幽香怡人。
金麟儿摸了摸鼻子,正在寻思怎么采摘。按着百草经的记载,这冰煞紫炎花,需以万年的寒冰作给养,吸收周围煞风中的能量,每百年长一叶,其叶冰寒刺骨,非寻常器皿可盛放,五百年开花,再过千年可结果。果成紫红两色,带有冰煞双能,是冰冻系斗士进化体内战魂不可多得的灵物。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果成离体后,整株冰煞紫炎花便会化为玄冰,失去灵性。
这冰煞紫炎花除非特殊环境不可生长,一般还未结果便被魂斗士或者异兽采摘吞噬。
金麟儿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居然碰上这等灵物,可是如果只吞噬了果实,放弃了枝叶,这也太暴殄天物了。
可是返回地煞谷去找器皿,这一来一回,成熟的冰煞紫炎花果实,可就难保了,这灵果香会越传越远,恐怕此时已经有异兽赶来了。
奶奶个爪,贼不走空。金麟儿摸出了腰间那弹性十足的雪莽腰带。对着身边的皮皮得意地道:“皮皮,我们先吃掉宝贵的果实,化作玄冰的植株应该没人会注意到,怎么样,我的办法不错吧。”
皮皮好似发现了什么,用头撞了撞就要跳崖的金麟儿后,还用小爪子向下指了指。
“你是说下面有异兽?”金麟儿警惕地问道。
皮皮点了点头。
“这才更有意思,放心好了,我会小心的。”天地灵草,周围没守护异兽才怪,但金麟儿却显得更加兴奋。以前玩网游的时候,他最爱出阴招,打闷棍了。
皮皮乖巧地咬住了莽筋的另一头,金麟儿喜爱地摸了摸皮皮的头,这才飞身滑下裂谷悬崖。
冰煞紫炎花距断崖其实并不深,但周围却无踩踏之物,附近的冰川光可鉴人,被煞风打磨的异常光滑。
下到冰煞紫炎花附近,金麟儿这才注意到原来冰煞紫炎花的不远处,也就是在雪山的侧壁上,还有一个巨大的洞口,不用说里面一定居住着护花的异兽。至于是什么,他可没工夫去想,不下来也罢,既然下来了,自然延续他一贯的风格,贼不走空。
加大接触面可以防滑,金麟儿用后背像身后的冰峰借力,直接荡到冰煞紫炎花前,他选择的角度刚好斜着划过洞口,以防止洞内的异兽突然发动攻击,让其无法闪避的危险。
就在他闪过洞口的一瞬间,他好奇地运用能量启动了双瞳,虽然仅仅是一闪,但洞内的一切,他却看得真真的。
一只上体雪白,*血红的冰蚕,正在与一只小马驹般大小的白毛蜘蛛大战,双方正打得难解难分,即便发现了他,也无暇分身来袭,相对于异宝,它们这些异兽,更加珍惜生命,谁也不会给对手留下致命的机会。
冰蚕:长年生活在严寒之地,以积雪充饥,灵草为食,十年长一节,只有超过千年的冰蚕身体局部才开始变成红色,五千年后方可进化为血蚕,聚集到一定的能量后可进化为血身冰龙。
雪蛛:雪山特有的肉食凶兽,天生八腿,善于战斗,可以说千年以下的雪蜘没有奇异之处,但只要雪蛛活过三千年,它便可以进化成金刚雪蛛,拥有非神兵利器不可破的护体铠甲,就连它脚上的针刺,都变得坚硬无比。
回忆了异兽录的记载,在对比他们刚刚的战况,恐怕那半只血蚕不会是金刚雪蛛的对手。在使用司空摘星空空手法,取得冰煞紫炎花果后,胆大的金麟儿并没有急着返回,而是想看看两大异兽对决,到底谁强谁弱。
“大哥哥,爷爷在上面发脾气吗?”妞妞歪着头,一脸天真的望着金麟儿,金麟儿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躬身嘘声道:“你爷爷在上面摔东西玩呢,千万别上去打扰他,那只是大人的游戏。”妞妞咬着手指还在琢磨大人也玩游戏么,金麟儿已飘然而去。
看着光秃秃的右手,金麟儿不得不感叹那神秘的科技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这隐形药水简直太好用了。此时,金麟儿身带敲诈而来的十万金币,突然有种想装大爷逛窑子的感觉。
抬头看看天,距正午还有些时候,烈日考得皮甲发出阵阵烧猪毛味,正打算去东城区那片繁华的阶段溜达溜达,也想挥霍一把。金麟儿低头一看,这可不行,人靠衣衫马靠鞍,他虽然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但不代表他邋遢。只见他随手在皮甲上一翻,原本缺水干涩的五环连锁甲瞬间变成黑蓝相间的波浪甲,映在烈日下,整个人显得清凉多了。
紫河城内的平民身上虽然也穿着皮甲,但多是颜色单一,样式呆板,来自猪马牛羊等农畜身上的低等皮革。
金麟儿满意地点了点头,他总感觉自己可以像那些穿越文的主角一样,在没人要的垃圾堆里,快要倒闭的杂货店,淘些宝贝,说不定还真能碰上个埋没在历史尘埃中的神器。
金麟儿正沉浸在神器捡漏的幻想中,不知不觉身前鬼鬼祟祟地走来一位斗鸡眼的中年人。一见金麟儿便礼貌地向他打招呼:“您好,伟大的勇士,请问您需要像我这样优秀的向导么?三,很愿意为您服务。”三为表示他懂得贵族礼节还不忘卖弄地向金麟儿,做了个点头弯腰,躬身礼。
金麟儿看了看身后出现的男子三,一身低档次的水貂皮小甲,虽不奢华,但却异常干净,面带微笑,也就三十岁左右的样子。金麟儿正需要一个向导,随手丢给他一枚金币,问道:“吃喝玩乐一条龙,希望你的服务,像这枚金币一样令人喜欢。”
在古宝斋外蹲坑的三,颇有眼力,他虽没进屋,却看着狼家三兄弟被死士抬了出去,慌慌张张地坐着金翅鸟而走,以及灵珊主仆黑着脸乘鹤离去,而最后走出来的金麟儿却是一脸的*笑,多年的识人拉客经验告诉他,这是一条大鱼。这才正装后,上前搭话,没想到对方出手就是一个金币,这可相当于旅游高峰季节时,他一个月的收入。
“伟大的勇士,您的伟大就好似太阳的光辉,照亮了三前进的路。您放心,我三带您去体验整个东城最豪华的装饰,吃最可口的饭菜,享受最熟悉的服务……当然都是最合理的价格。”金币在手,乐的三连连鞠躬,滔滔不绝的马屁话,足足赞美了金麟儿五分钟。
奶奶个爪,这么会说话有潜质。在金麟儿的要求下,导游三,带着他先是逛各类店铺,大约半个时辰后,金麟儿终于绝望了,别说神器了,稍微好一点的金属兵器都是上百万的价格,金麟儿的银卡在里面都拿不出手,连一直飞天雕也买不起,最便宜的还要十五万,金麟儿此时哭得心都有了,本以为奔小康了,谁知……
金麟儿明知囊中羞涩,但他无论走到那里都看最好的,可惜他看见什么都摇头,他没钱,自然看什么都不好。郁闷的三,连一个铜板的提成都也没得到,但金麟儿越是这样,三越是相信他出身豪门,还不断地告诫自己:“人家是大贵族,自然不将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看在眼里。”
两人这一逛就是两个时辰,期间很多废话,场面话,甚至不该自己说的话,都是三替他说得,金麟儿渐渐发现有个随从也很好。摸了摸肚子,还能忍一下,便让三带他去奴隶市场看看,也许能物色个合适的人。
奴隶是最低贱的仆人,这是一个阶级社会的特色有产物。他往往没有强大的实力,没有强大的背景,大部分连家都没有。为了生存,他们作着整个社会最低等的工作,仅次于那些最最肮脏的鸡与鸭。
奴隶的买卖在这个世界不但是合法的,而且高收入,是暴力敛财的手段之一,来自异界的金麟儿是个另类,他就喜欢主仆这样身份分明的称呼,金麟儿相信某些人只有真正明确自己的身份,才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而用金钱,权势,甚至用实力上去征服一个人,到不如买断一个奴隶得到的忠诚度高。金麟儿就是喜欢这个等级分明的世界,但他绝不会看不起奴隶,相反他喜欢奴隶的忠诚,他相信在自己这个伯乐的识别下,会掀起奴隶界的新革命。
紫龙王国,只有皇室分支狼家拥有贩卖奴隶的权力,严重的地方保护政策,抵制一切外来奴隶主进入,敛翻了狼家,也富裕了紫龙王国。
紫河城的奴隶市场是建在东城靠近多瑙河的U形封闭地带,整个近乎封闭式的建筑,好似一个庞大的体育馆,占地甚广,拱形的城门上有狼家的家族守护兽战狼的标志,门下站着一排赤身皮裤,威风凛凛的斗士,虽都是赤手空拳,但这足以对付里面闹事的奴隶。
由于正午已近,天气正热,一项繁华的奴隶市场前此时稍显萧条。
三的服务很让金麟儿满意,两人乘着木车,在奴隶市场内转了一大圈,这里的奴隶并不是像野兽一样被关押在牢笼里,只有那些真正意义被打上奴隶烙印的囚犯魂士,经常惹事,才被关起来。
整个奴隶市场分四个区域:首先是平民奴隶,能帮主人作劳务,这样的奴隶多半是被生活所迫,剩下的数量比较少;其次是暴奴,一些身体强壮,或是被奴役的魂士,经常发生暴乱的一群人,少有人买,剩余量较多;第三种智奴,一种擅长经营,有过买卖经历的奴隶,比较稀少,多为一是落魄,或某贵族倒闭,一些人再度被贩卖而成;最后一种是取悦男人的女奴。
金麟儿走马观花扫视一圈平民奴隶,见他们多为老者,都是被人挑剩下的,一个个坐在广场,精神萎靡。马车继续前行,穿过贫奴广场,见到一排抵押的牢笼,好似古代的囚车,只是头在里面。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样子,甚至很多人都对着过往的车辆,又叫又嚷,不断示威,这样的奴隶金麟儿可不想要。
商人较多的地方就是与广场相对的智奴区,这是一个被建在木屋内的,比露天的贫奴与囚车的暴奴待遇不同的几个人,他们衣着华丽,若不是脸上有奴隶标志,很难想像他们会是奴隶身。
金麟儿观察的很仔细,强壮的贫奴,最贵的才十个金币;实力强悍的暴怒,最贵的一百金币;智奴可都是百金起价的,还是供不应求,看他们那一脸自负的样子,好像还觉得自己身份多高贵。
“我的小少爷,要不三带您去女奴区转转,偶尔也会出现极品(MM)哦。”三望着金麟儿那一脸的*相,凭他多年的识人经验,他深信金麟儿是个出手阔绰的人,可是这一路来,什么都不满意,可是让他郁闷不已。他心中发誓,一定要摇断金麟儿这棵摇钱树,在他身上大捞一笔。
金麟儿有些犹豫,问道:“魂人成年前不准失身,难当你忘了?”
“这……”三满眼都是钱,到忘记了这事。可是他脑子够快,见金麟儿并不是很认真的样子,便上前悄声道:“小少爷可以留着以后用。”
金麟儿哈哈大笑,满意道:“好,好,就留着以后用。”一脸猪哥相的金麟儿又*笑道:“其实放在身边养眼也好。”
两人越说越*荡,穿过智奴区,向整个奴隶市场最热闹的女奴区走去。还未到女奴区,在一个长长的走廊内,金麟儿发现了很多好似广场处那些贫奴一样的人,身前拿着一块写有身价的木板,等待着命里的主人。
“小少爷,别看了,这些都是自愿卖身为奴的,奴隶市场收取他们一定的费用。”三对这些没有佣金可拿的自由贸易者,根本不屑一顾。
金麟儿点了点头,这才明白,怪不得这些人脸上没有奴隶印记,原来贫奴广场的都是二手奴隶。略微一看,见长廊里,多以强壮的斗士为主,身价多在一千左右,日后基本都是看家的护院,下面还有工会鉴定的能量等级,以及体内战魂的魂种情况。
可是相对这些中高级的魂士,一些贵族根本不会买,除非出现极其优秀的,人王级高手,或者出现极品战魂,才会得到有心人的注意。
在三的带领下,金麟儿并没有停留,直到走廊尽头处,前突然围着很多人,三好奇地向里面瞟了一眼,骂骂咧咧地呸了一口道:“想钱想疯了,一个五级能量斗士居然敢开出九万五千金的天价。”
金麟儿顿时来了兴趣,分开人群,一看,一个比金麟儿大不了多少的少年,赤身举着木牌:“牛,20岁,人阶力量型,七级能量体,成长期蛮牛魂士,价钱九万五千金。”
围观的很多人,都是好奇,一个比较大众化的初级魂士,居然敢要九万多金,简直是穷疯了,他本体不值五千,战魂不值一万。周围的人指指点点,除了嘲笑,便是谩骂,但那叫牛的少年,仰头闭眼,丝毫不去理会。
“小少爷,走吧,这是个疯子。”眼看就到女奴区了,三有些着急了。
金麟儿示意他等等,见人群中围坐着一位平地三米高的大汉,身材魁梧,异常的彪悍。他走上前来,好奇地问道:“告诉我一个你值九万五千金币的理由,说服我,我买你。”
围观的人,“哇”地一声就乱了。
牛的眼睛很大,刀削斧刻的脸上,一脸的坚韧,他并没有怀疑金麟儿的话。用他那特有鼾声,不厌其烦地重复道:“妹,去学院,我要钱。”
金麟儿听得出,牛是个不善交谈的人,他的话虽短,但金麟儿听明白了,他妹妹一定是考进什么学院,不过九万也太贵了,这也太夸张了。
金麟儿又问:“九万五你怎么花?”
“葬母,一百,给人三千,后给妹学校。”牛说得很是费力,但总算说明白了。
牛身后的一个老头,扑通一声跪在了金麟儿身前,帮着牛解释道:“牛这娃,不会说话。他妹妹考进了战龙王国的皇家学院,五年的学费就要九万金,牛的母亲本就劳累过度,刚刚死去。牛这孩子不容易啊,借钱送妹妹去上学,背着妹妹在这里卖身。小少爷,您就发发善心,买下这孩子吧。”一时间还有两位老者也跟着跪了下来,可见他们都是牛的长辈。
战龙皇家学院,好,九万一年的学费,少爷我有时间倒要去看看这是清华,还是北大。其实不用三位老者求情,金麟儿已决定买下牛,不为别的,只因他够孝顺,古人云百善孝当先,金麟儿孤儿一世,虽没父母,却最看重孝顺的人。
伸手搀起三位老者,又拉起了卖身的牛,摘下了他的卖身木牌,向后面的三高声道:“去找人办个手续,我们去吃饭。”
“牛,小少爷买你了,还不快给小少爷磕头。”一位老者见牛还是木木的,把它急坏了。
牛跪地就要磕头,却被金麟儿搀住了,只听金麟儿警告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宁死也不可屈膝。”牛望着比他矮小半个身子的金麟儿,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人虽鲁钝却不傻,知道自己这次是碰见好人了。
这时三带着附近的税官来了,高达一千金币的占地税,让金麟终于知道为什么奴隶贩子都这么富有,黑,简直比黑人都黑。
“他妈的,这个小少爷真有钱,买个孝心就用去九万七千金,一会说不定还要给那牛傻子不少金子,去埋葬老娘。我怎么就没遇见这样好吃,一会去蓝色多瑙河一定要狠敲他一笔。”三看眼着金麟儿挥金如土,而他却得不到一分的提成,心中极为不平。又眼见金麟儿这个大鱼要走,不断追问道:“小少爷,你看我们都到女奴区了,不妨进去看看也好。”
金麟儿摇了摇头,身上的金币见底了,哪还有心逛窑子。
牛告别三位老者,金麟儿又带着牛来到冒险者工会,将牛的妹妹妞的学费与生活费九万五千金邮寄而去,费用又是一百。
可是他并不知道金麟儿此时也是郁闷的狠,感觉很多的十万金币,一转眼,就剩不到三千了,又多给牛一千金币好好安葬母亲,以及孝敬村中老人,在买件衣服。
不提牛回家葬母,金麟儿在三的带领下乘车直奔紫河城内最豪华的饭店蓝色多瑙河而去。期间还不停地问:“小少爷,您刚刚怎么不在他脸上印上您家族的标志,不怕那个大笨牛跑了?”家族标志是奴隶身份烙印的一种,好像人兽之间的特殊契约一样,一般的奴隶不会逃跑,即便逃跑也会被人抓回来,要求他原本的主人高价赎回,好的奴隶一生只追随一位主人,奴隶脸上烙印的多少代表他的忠诚度,谁都不愿意买忠诚度低的奴隶。
金麟儿哈哈一笑,他知道三是不会明白自己的想法,他也懒得解释,但他深信,牛很快就会来蓝色多瑙河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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