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才能免于刑事责任。”
“那如何判定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又如何证明他在犯罪时是出于发病状态?”
“这就要看非精神病人的判断了。”
——
毕业典礼那天,我站在寝室的镜子前整理学士服。
“你的衣领歪了,陈默,我来帮你整理吧。”
室友汪泽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他的脚步很轻,像个随时会消失的幽灵。
还没等我拒绝,他直接上手,动作很轻,很快。
我似乎没有感觉到调整的动作,镜中人的衣领就端正得像刚熨过一样。
整理好后,汪泽的手没有直接收回,而是帮我调整了一下眼镜。
半月前,他不小心弄坏了我的眼镜。
现在我戴的这副是他赔给我的。
和原来的那副一模一样。
我和他的关系,说不上好,也算不上坏。
透过镜子,我恍惚间看见了他意味深长的眼神。
来不及多想,广播传来通知。
毕业典礼,即将开始。
随着院长报出名字,被叫到的几位毕业生作为一组,上台接受拨穗和证书颁发。
巧合的是,我们寝室四人恰好分到了一组。
上台后,拨穗,发证书。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院长抬手示意我们看镜头,场下正中央有一位摄影师为我们合影留念。
下一秒,我察觉到身侧的汪泽动了。
几秒后,他双手握着两把沾血的美工刀,笑得癫狂。
而我的另外两位室友,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突发意外,谁都没有想到。
观众席中的记着像是饿狼嗅到了血肉,无数的闪光灯打在台上。
直播弹幕里,也炸了锅。
“靠,吓死人了,这人不会有精神病吧?”
“我看他就是发病了,哪有人捅完人还能笑得这么开心?”
“疯子,赶紧抓起来!”
......
“警察叔叔,我,我说完了。”
警局内,我磕磕巴巴地把白天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
面前的两位警员对视一番,而后似乎是达成了某种一致。
其中一位年纪比较大的警员率先开口,“今天的询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配合。”
我木讷地道谢,直到走出警局,整个人都还是恍惚的。
汪泽平时成绩很好,虽然不爱说话,但也不会无缘无故拿刀捅人。
被捅伤的室友分别是林麟和卓不群。
林麟家境很好,总是用钱吩咐汪泽干着干那,时不时还嘲讽几句“穷酸样,没爹妈养的东西”。
至于卓不群,他的家境和汪泽差不多,也是林麟欺凌的对象之一。
我实在想不出卓不群和汪泽之间能有什么冲突。
唉,也许是一时气上头,红了眼吧。
反正警察会查清的,我还是不操心了。
不想了,不想了。
几日后,校方发布公告。
16级xx专业xx班级汪泽同学,因精神病发,刺伤同学,暂被警方拘留。
后面我没有再看了。
因为我知道,都是糊弄人的漂亮话罢了。
点开公告下的评论,里面几乎都是对汪泽的谩骂。
虽然我不是心理学专业的,但好歹跟汪泽朝夕相处了四年。
他是不是精神病,难道我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四年里,他简直正常得不能再正常。
认真上课,成绩优异,每周末还要做家教兼职。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说话。
但是我很确信。
至少他不是精神病。
2
不出半日,我便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听到了风言风语。
“他平时不怎么跟别人说话,果然是心理有问题。”
“成绩好有什么用,还不是个精神病。”
“这种人就应该关一辈子,谁知道下一秒会不会突然发病,又把别人给捅了。”
人言真是可畏。
我抱紧了身前的杂物箱,加快速度回到了寝室。
仿佛身后是一群豺狼虎豹。
明天就要搬出寝室了。
四年来,无论是开学还是放假,寝室的卫生都是我一个人打扫的。
四人里,只有林麟不常住在寝室,偶尔回来。
大少爷住得少,脾气倒是不小。
恰好我有洁癖,就揽下了打扫卫生的活。
一次五百。
我打扫得很起劲,慢慢也就习惯了,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
眼前的寝室空荡荡。
林麟和卓不群还在医院,听说倒是没有伤到要害。
汪泽......
也不知道要拘留多久。
我叹了一口气,继续收拾寝室的东西。
在我打扫床底的时候,头顶的木板缝隙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反光。
我从床下爬出来,看了眼床边的挂牌。
是林麟的床位。
掀开床垫后,是被虫蛀黄的木板,表面浮着一层灰。
那里静静地躺着一张照片。
照片中,是一具漂在水面上的尸体。
尸体的细节被拍得很清楚,不难看出拍摄者站的地方距离尸体相当近。
除了警方和凶手,我再也想不到别的什么人有渠道获得这张照片。
突然,我的脑海中闪过一道光。
若是另外两个室友看到,或许认不出来。
但看到这张照片的,恰好是我。
前几日,我提早下课,刚推开寝室门便察觉气氛不对。
汪泽一个人坐在桌子前,呆呆地看着手机里的照片。
我悄悄凑过去瞄了一眼,好像是一张全家福。
画面上有一位年迈的妇女,一个莫约是高中生的男孩,还有汪泽。
“这是你妈和你弟吗?”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低着头“嗯”了一声,声音很沉闷。
不过他平时就是这样的性格,我就没多想什么。
四年来,我只知道他的家庭不是很好。
至于家住何方,有哪些家庭成员等,更是一无所知。
他不喜欢别人提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处。
汪泽的痛处,大概就是家庭吧。
难得听他提起家人,我便好奇地多看了好几眼。
大致记下了女人和男孩的样子。
照片里的尸体已经出现浮肿,但还是可以清晰地分辨出,他有着一张和男孩一模一样的脸。
这张照片是谁特意放在这里的吗?
我觉得不太可能。
唯一的可能就是,肇事者事后心虚,偷偷把照片藏了起来。
我想,我大概知道为什么汪泽会捅人了。
林麟家中有钱,玩得也很花,不小心闹出人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他家大业大,若是报警,大概率是赔钱了事。
我看着那张照片,却觉得越发眼熟。
好像在别的地方看到过。
不只是在汪泽的手机里。
嘶,在哪呢?
......
我想起来了!
那则新闻!
3
大概一个多月前,一则“高中生救人不幸溺亡,背后竟是亲生母亲指使骗保”的新闻,席卷了全网。
闹得沸沸扬扬。
新闻通告中隐去了死者的信息,但并不妨碍被广大网友人肉。
不出几日,高中生和他母亲的信息,便被扒得一干二净。
网络上都是对他母亲的指责与诅咒。
还有对死者的嘲讽。
为人父母,怎么能为了钱就逼死孩子!怎么死的不是她!
虎毒不食子,这女人真是面目可憎!
要我说,那个高中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妈让他去死,他就听话地照办。
楼上积点德吧,死者为大。
以我多年的经验,死者很可能长期受到他母亲的压迫,从而得了精神疾病。说不准还是自己主动跳的河。
......
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没有太大在意。
当事人不是我,也与我没有关系。
在评论里附和了几句之后,便没有再继续关注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攥着照片的手越来越紧。
网络上流传的消息是,被救的两人喝醉了,不小心掉进了河里。
我猜测,这两人应该就是林麟和卓不群。
我本可以对这张照片视而不见,直接当做垃圾销毁。
然后明天搬出这里,去一个合适的城市,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
但少得可怜的良知告诉我。
不可以。
过去的二十几年,我都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丢到人群里都发现不了的那种。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我从小挨打挨出来的道理。
可是这一次,虚荣的正义之心不断地怂恿我。
我决定。
就算不向警方举报,至少也要把这张照片交给汪泽。
作为被害者的亲人,他有权利知晓这张照片的存在。
即使无法成为证据,但或许能为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带来些许安慰。
第二日,我来到拘留所看望汪泽。
出于安全性,我只能隔着玻璃板与他交流。
上一次相见是在四天前,他却肉眼可见地憔悴了不少。
见我来,他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缓缓在隔板的另一侧坐下。
我拿起电话,尽量压低了声音,却还是挡不住话里的激动,“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了!”
汪泽惊讶了一瞬,眼睛里闪着我看不懂的光芒。
我将自己的发现尽数告知了他,接着展示了手机里拍下的那张尸体照片。
虽然我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平时看过一些推理案件。
保险起见,这种重要的物证,当然不能带着四处乱跑。
我已经提前将它藏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听完我的分析,他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别人都说我是精神病,你不害怕吗?”
我果断地摇头,“兄弟,我们好歹有四年的交情,别的不敢说,这点我还是相信你的。”
电话听筒里传来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
“我弟弟不是意外死亡。”
“他是被人害死的。”
“能不能帮帮我?求你,帮帮我吧。”
男儿有泪不轻弹,我的心软了一瞬。
林麟后台很硬,但他可是害了人命啊。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
“我该怎么帮你?”
......